董桂元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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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董桂元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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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检查2021年10月25上午11点07分驾驶员董桂元驾驶皖nt4103出租车驾驶员在载客过程中未主动出示票据,我局执法人员丁卫兵、张延俊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对其进行了调查,通过调查了解当事人董桂元驾驶金寨金瑞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皖nt4103从中央城到明发广场,打表显示收费金额为5元,乘客通过扫 码支付5元车费后驾驶员未出具相应的票据。经调查取证当事人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票据的违法事实清楚。 |
| 第48条第(4)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: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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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成宏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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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刘成宏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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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检查2021年10月24下午15点10分驾驶员刘成宏驾驶皖nt4116出租车驾驶员在载客过程中未主动出示票据,我局执法人员丁卫兵、张延俊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对其进行了调查,通过调查了解当事人刘成宏驾驶金寨金瑞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皖nt4116从惠民家园载客至金梧桐,打表显示收费金额为9.2元,乘客通过扫码支付9.2元车费后驾驶员未出具相应的票据。经调查取证当事人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票据的违法事实清楚。 |
| 第48条第(4)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: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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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21-10-24 公示日期:2021年11月05日 |